国际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 相关规定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方可登陆本网站填报备案信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到相应的电信管理部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的,电信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填报的备案信息有违反《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内容的,电信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在登陆本网站履行备案手续前,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备案手续后,应当将备案电子证书放置到指定的网站目录下。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以此作为备案与否的参考标准。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更新备案信息。未及时变更的,电信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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