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数据地方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强调 抓紧修改完善《贵阳市大数据 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6月14日,贵阳市大数据地方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听取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立法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和有关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忠主持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李岳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少荣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向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鹏、张海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小刚,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赵继红出席。 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立法工作自去年11月启动以来,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政协配合、社会参与”,在全市范围内选取40家“数据铁笼”单位和56家大数据企业广泛进行调研,认真总结我市近几年在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方面的经验做法,借助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等“智囊”力量起草法规文本,多次向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征求意见、争取指导支持,多次召开专题论证会、广纳各方意见,形成目前的《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包括总则、职责划分、管理措施、支持与促进、风险评估与预警应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三十三条。 会议强调,开展大数据安全管理地方立法,是贵阳市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创新之举,是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核心区的题中之义,是快一步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现实之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会同志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大数据地方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严谨细致、积极稳妥地抓紧修改完善《贵阳市大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要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精心、精准指导下,组织专家开展多元评审,面向全社会广开言路,确保条例草案符合上位法规定和中央、省的要求,符合贵阳大数据发展实际。要依法按程序将条例草案尽快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条例早日出台,在贵阳大数据发展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人大有关专委会负责人参会。 |